邢台市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巨鹿分公司招聘公告

经河北省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决定,邢台市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巨鹿分公司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笔试、面试、体检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 招聘岗位
营销员4名,收银员1名,ERP操作员1名,绘本推广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 具有巨鹿县户籍或父母、配偶有一方为巨鹿县户籍;
2. 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 遵守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现役军人;
3. 被各级法院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人员;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 发布公告
2021年1月 20日- 1月28日,通过巨鹿县新华书店公众号、巨鹿电视台等方式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 笔试
1.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一张卷,满分为100分。内容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内容。
2. 应聘人员按照通知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考试。
3. 成绩查询。考生可登录新华书店微信公众号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名单。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
(三) 资格复审
1.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出具按照招聘岗位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证件和材料。具体材料如下
(1)《笔试准考证》1份;
(2)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方可参加面试。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和专业素质。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3.总成绩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政审、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政审、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政审、体检人员: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营销工作经历或营销工作经历较长者。体检对象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负担。
(六)公示
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政审情况,审核汇总后,在巨鹿县新华书店信息公开栏、巨鹿县新华书店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的人员采取劳务派遣模式,由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包含在合同期内),聘用合同期限三年;合同期满,经邢台市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巨鹿分公司、派遣公司和聘用人员三方同意可续签合同。邢台市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巨鹿分公司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
六、薪酬待遇
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待遇为巨鹿县最低工资标准的150%,以后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同步调整,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七、其他事项
(一)特别提醒
考生要24小时保持所留电话畅通,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招聘资格。
(二)注意事项:
1.参加应聘考试的考生入场前要提前做好健康码备查并进行体温检测。
2.有发热症状以及参加应聘考试前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的要如实报告,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笔试、面试等工作。
3.参加应聘考试的考生须佩戴蓝色一次性医用口罩,不得聚众交谈,各考生要保持一定距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否则取消应聘考试资格。
4.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确需调整公告中相关工作安排的,巨鹿县新华书店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通知,请报考者予以关注。
联系电话:0319—4311751
0319——4337288
地址:巨鹿县新华北街六号,邢台市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巨鹿分公司。
报名截止日期为 2021 年01 月 29 日